子墨亲手轻轻开启盒盖,弹簧将盒盖迅速弹起,登时,一股香木气味儿丝丝缕缕飘散,见白色的锦缎内衬处,一枚蝴蝶状香枕上,紧缠一块亮晶晶的手表。
表盘很大,四周有无数颗白色的碎钻,表盘里,也布满更碎的银钻,最外圈镶嵌一窄圈粉白相间的碎钻,尤其在这灯下面,含蓄自然纯净透明,高雅脱俗璀璨华彩、优雅生辉魅力绽放。
梦遥初次见到豪华的奢侈品,应该就是葵园饭店一楼的琉璃大吊灯。有服务员说那个是水晶的,反正无论怎样,她也无法了解透彻高档品的文化,毕竟都是很值钱的玩意儿,甚至自己的小命,都不值那盏吊灯一颗珠子的钱。
可现在,这块表简直晃瞎了眼。
刚哭完,眼角有些干涩,便轻轻揉了揉眼睛,很想拿过来看仔细,但依然还是不敢,这么高贵的稀罕物,怎么能用自己这双卑微的手,去摸去碰?
如此不懂分寸亵渎圣洁,会不会被雷劈?
这么多年,没有养成被宠的习惯,哪怕是极微小的,或者哪怕吃一枚煮鸡蛋,也全然不是自己这个卑微的贱人所应该想的。所以,十年的婚姻生活以来,在她的娇颜后,始终隐藏着一颗永远卑微的心。
于是,她又如一只白天鹅,折叠起自己骄傲的脖颈,将害羞的面庞,深深掩埋在洁白的羽毛下。
子墨沉默。
心疼之余又搂了搂她,或许在这深夜,只有这分寸的肢体语言,才可以安抚这悲伤的灵魂。良久,拿起这块表,他牵起梦遥的左手,毫不犹豫套进去,并压在手腕上放正放稳,轻轻将镶满碎钻的扣环缓缓扣住。
一阵高贵的冰凉渗进肌肤,梦遥撂下手臂,银光闪闪没有滑落,表链的长度也刚好,顿时,炫目华彩令她在唯美娴雅的气场里,更为画龙点睛。他的内心,无比庆幸自己的品味眼光。
夜更加深。
外面传来野猫忽紧忽慢,忽高忽低的哀嚎,梦遥听着害怕,但她假装不在意。因为这么多年来,没有一个人会在乎她的任何感受和需求,所以早已习惯默默承受一切的有备而来。或者,是突发而至的惊悚与不幸。
害怕?有什么资格?
她不清楚自己来到人世间的这具肉身还能支撑多久,到什么时候就会被丈夫折磨到炸裂崩飞,乃至灰飞烟灭。想到头疼,乃至神形俱疲惫,后来只能在睡前,于最后的一丝一缕暂清醒的念想中,含冤睡去。
这辈子的自己,如窦娥投胎转世。
此刻的她思来想去,大脑无数研磨,令意识模糊,扎在子墨的怀里,不想洗漱。仅仅一次不洗漱而已,她在内心竟然悄悄原谅着自己。毕竟过去,可以一年一年不洗,想到自己驮着二三米高的破烂大包,想到邮局里汇款被丈夫活捉一记闷棍打倒,想到那次扒在篱笆上昏厥被遗弃,被深夜的雨水浇醒凉透……
她真希望自己就是在那次,永远不要醒来。
在碎碎念中漆黑的睫毛闪动,皱了皱眉头,子墨见状凑上前去,吻落眉弯,直到印堂处平整为止。
子墨轻轻脱去西服外套,褪去毛衣,只穿那件带着香味儿的白色衬衣,裤线笔挺的藏蓝色裤子也退了去,都放在对面的单人床上。
他没有脱掉毛裤。
因为生怕跌进爱的迷雾里,再也走不出无法控。宽衣解带后,顿时令屋子里馥郁四溢,桃花香薄荷香,香水与玫瑰,四种芬芳交融,满室弥漫着温馨与欢心爱意。
但梦遥周身那伤痕,他怕忍不住又去狠狠伤害这么单纯爽朗,无私无邪而又善良悲伤的美丽女人。毕竟她,他想娶她回家,珍藏专宠。
早晚她都会是自己的女人。
所以也不会在意早一天晚一天,总之,早晚都会在一起厮守的。他忍了又忍,将沸腾一次又一次往下猛力砸压。他起身卧在床上,展开双臂搂紧,期盼桃花能在自己的怀里做一个美梦,也好能暂时缓解抚平伤感。
村落的公鸡带头打鸣,从遥远处的桑树颠,忽然此起彼伏,越来越近。子墨已醒,他依然紧搂,更希望因为他与她的邂逅带来的快乐无忧,远远大于伤感,所有的阴霾都被快乐洗刷扫光。
那他和她的牵手,便也不枉这最美好的相遇。
此刻梦遥也醒了。
虽然还未离婚,但丝毫没有内疚和背叛,或许生完第一个孩子开始,他们的婚姻就在每日里剧烈做减法,把优点都减掉,最后减成一个差评师丑八怪。既不是对方曾经所描定,更不是对方以往的所期所待。
贪恋薄荷香的怀抱,一动不动,只怪睫毛太长。眨眼时,不停刷着薄荷香的脖颈。
“以后,我就唤你薄荷香,可好?”
“嗯,”搂紧她,“那我唤你什么?”
“我叫梦遥。”
“这是极美的名字。”
“这么久,你是第一个赞它美的。”梦遥怀疑着。
“当年初见影窈窕,阑珊灯火一梦遥。古代都有如此诗句,莫非这里说的便是你?哈……不过,我还是改不了要喊桃花妹。哈,桃花妹。”
话音落,子墨的面颊又一次贴紧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