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有胡家大少敢这么直白的称呼这位西北跑车界的大佬了!
“那胡少和胡小姐你们先到我们的vip招待室吃点水果。”工作人员小心翼翼的带着胡歌往vip招待室走去。
所有人的目光就这样注视着胡歌,似乎希望胡歌能看自己两眼。
不过身份超然的胡歌,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又怎么会为这些皮囊驻足呢!
他对这些人,早已经没有了兴趣。
不过却在要走到展厅中心的时候,这位胡家大少爷胡歌却停了下来。
有些惊喜的看着自己面前的三个美女!
一个可爱呆萌,童、颜巨汝!
一个美丽动人,笑容灿烂!
一个冷若冰霜,却又让人想要一探其妙!
正是韩悦,王熙月,杨梦琼三人!
这三个女人,虽然长相并不一定比现场的车模出众多少。
但却给胡歌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感觉,和初恋的感觉,很像很像。
特别是看见杨梦琼的那一眼,这种感觉更是轰然迸发!
“像,太像她了!”
“没想到这么多年,我还能遇见一个和你那么像的女人!”
“这难道是老天对我的恩赐吗?”
与杨孟琼对视的一瞬间。
胡歌一颗死寂的心,如万物复苏般又砰砰的跳了起来。
虽然胡歌的身份超然,家财万贯,但在爱情上,他却不如一个乞丐富有。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年少时,不要遇见太过惊艳的人,不然会误终生的!
时光回到十五年前。
那时的胡歌还没有现在的身份地位,还是一位无忧无虑,上着高一的少年。
和广大少年年一样,他也深爱着班上的一个女孩,并且对其掏心掏肺,好的不能再好,和舔狗一般。
但这个女孩,却完全无视他,无论他怎样穷追猛打,怎样百般讨好,甚至都用钱砸。
为了感动女孩,胡歌还每天早上按时的,往女孩的桌箱里面塞入一封自己精心书写的,粉粉的情书。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尽管女孩仍然没有同意胡歌,但胡歌却也像每个少年那样期待着,向往着,幻想着能够有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一起的那天。
可阴雨连绵的一天,女孩走教学楼的纵身一跃,打破了胡歌所有美好的幻想。
那一天的胡歌,世界崩塌了!
因为女孩在跳楼的那天给他的书桌里,放了一封粉粉的信封。
信中写道:
歌哥,我暂且这么叫你吧,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但我想这样叫你,谢谢你这一年多来的照顾,谢谢你的喜欢,我想告诉你的是,其实我也好喜欢你。
只是,我配不上你,我自卑,我从小体弱多病,爸妈又是没有任何文化的清洁工。
而你,是高高在上的胡家少爷,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女孩喜欢你,你是那么的阳光。是那么的闪闪发光。
就如同月亮般,陪伴着小小的我,因为太弱小,我不敢靠近如月光般温暖的你。
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也好喜欢好喜欢你,如果有来世,我希望我能投一个好的家庭,我希望我能有一个好的身体。
那样,我就能抛开一切,牵起你的手,和你去看看大学里的枫叶了。
别了,我的宝藏男孩,歌!
看完信的胡歌,撕心裂肺,原来女孩是喜欢他的,原来女孩是不讨厌他的,原来他一直引以为傲的家事就是阻碍两人在一起的最大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