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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田襄子(1 / 2)

强烈对比之下的民意,很快被煽动起来。民意一旦被煽动起来,就很难在短时间内平息。

这件事墨家的高层早已经准备就绪,为了防止各国干涉一直等了这么久才动手,随着吴起等人入秦、邯郸公子章公子朝之事的发酵,这个机会终于等到。

为了承接民意,墨家以墨家这个组织的身份,派出了规格极高的使节团出使费国,由孟胜带领,提出了林林总总一共四十多条的“变革”建议,以求“救民之三患”。

既是由孟胜带领,这个使节团的规格已经极为正规,看上去墨家并没有以武力施加压力,而仍旧是谆谆教诲劝说,希望费国国君和贵族们能够自发变革。

那四十多体建议,在泗上之民听来这是习以为常的,觉得这应该都完全是可以实现的,而且应该是理所当然这样的。

但是从指定之初,适和墨家的高层都知道,这四十多条建议是费国根本不可能接受的。

孟胜此行,若只是为了劝仁政,只怕去也白去。

但若不仅仅是为了“劝”仁政,那这未必就是白去。

显然,墨家深信利益之说,也知道矛盾之论,却还拟定出一篇如同幻想的四十条建议,那就是想然费国的国君贵族不接受。

若是接受,反而不妙。

孟胜带队出使,彭城的制法众义会仍在继续、并且短时间内也不会结束。

宣义部开足马力进行舆论上的宣传,一篇潸然泪下的名为《庶民三患》的文章,第一次采用“采访”报道的方式,用详尽的第一视角展示那些费国庶民奴隶之苦。

这一场众义之会,看起来竟是要持续长达几个月之久,甚至可能更长。

而墨家的报,每一天都在传播着相对于时代而言,越来越激进、越来越大逆、越来越无礼、越来越涉及到分析利益的、众义会上的争论和讨论。

…………

费国国都,次室亭。

后世称之为兰陵或是枣庄的次室,正是费国的都城。

追溯费国先祖的历史,可谓是处处洋溢着贵族的精神,祖先的发家史便是一篇贵族时代的缩影。

昔年齐侯的妹妹文姜嫁到鲁国,出嫁后依旧和哥哥私通,哥哥派人杀死了妹夫后,妹妹的儿子即位为鲁侯。

鲁侯想要娶亲,但是做母亲的文姜执意鲁侯赢取自己哥哥的女儿、也就是齐襄公的女儿——自己的外甥女,也可以称之为自家男人的女儿,看从哪边论。

文姜生了鲁侯,也生了季友,也就是季孙氏之祖。季友和鲁侯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但是和庆父、叔牙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鲁侯听了母亲文姜的话,迎娶了自己野爹的女儿、自己的舅表妹。但是娶的妻子哀姜和庆父私通,又没有孩子,于是一场贵族之间的日常就这样展开。

季友和鲁侯合力杀死了四弟叔牙,然后季友熬死了二哥鲁侯,大哥庆父和哀姜作乱杀了鲁侯的儿子,季友又从外地把二哥的另一个小儿子找到,以此为法理干掉了自己的大哥庆父,拥立了未成年的侄子继位,可谓是在这场长达几十年的贵族日常中笑到了最后。

由此季氏在鲁国逐渐专权,庆父和叔牙虽然各自横死,但是子嗣依旧拥有封地,“三桓”终成,季氏的势力日益增加。

费国原本是鲁国的一个附庸国,周公分封之初各个大的侯国都是有附庸国的,附庸国不和周天子直接对话,而是受制于宗主国。

但是费国这个附庸国不是武王成王甚至夏商时代的古国,而是周宣王干涉鲁国内政后分封的,因为周宣王杀死了鲁侯,干涉鲁国内政,又封了鲁侯的孙子为费伯,才有了费国这样一个法理。

季孙氏的封地在费,并且四分鲁国,季孙氏占据两分,庆父和叔牙的后代占据另外两分,拥有私兵七千,鲁侯不能制。

后来百余年,季孙氏的势力逐渐微弱,鲁侯重新掌握了权力,双方的矛盾日益严重,最终采用了一种折衷的方式,利用曾经周宣王封的费伯的法理,承认费是国而非邑,换取季孙氏从鲁国内政中离开。

但是费邑最终被鲁国收回,季孙氏的这个费国,不是僭越,而是用了宣王时候的费伯的法理,只不过封地不是在费,而是在武城之南的土地上,借用了费伯这个名号的传承。

这就像是楚国之前灭掉陈、蔡之后,让楚平王担任陈公、蔡公是类似的道理:陈、蔡这两个国家亡了,但是春秋时候的法理还在,楚公子弃疾担任的是这两个法理之上的陈公和蔡公。

如果是季孙氏以自己的封地费邑称国,那就是“僭越”。

如果是借用费伯这个已有的法理,称国,名义上做鲁国的附庸国,那就不是“僭越”。

当时三件还未分晋、田氏尚未代齐,这天下的周礼制度,实在是不好直接弄得太过张扬违背。

此时天下已乱,早没有楚伐随随还能只问一句“我无罪”的礼法深入人心了,这种名义上的附庸关系早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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