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兵,披星戴月冒生死,顶着满脸的高原红露出憨厚的笑,裂开两排大白牙。
那时候不知道什么叫苦,也不知道什么叫累,只知道自己是个有使命的人,保家卫国,单纯的无以复加,每次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总是要往前冲。
而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单纯的大男孩。
累到尿血崩溃,困到沾床睡着,苦到浑身伤口,痛到冰至麻木……可我们这群大男孩却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单纯,因为我们早熟,呆在部队想家的时候永远都是藏在角落里无声的流泪。
同批兵最小的刚刚16岁,安徽亳州人,受衔的当天抱着大檐帽笑着睡着的,怎么都不肯松手。
班长问他知道当兵的含义吗?
他摇头,说不知道。
他当然不知道,一个16岁刚刚离开父母的男孩哪儿懂当兵的含义?别说是他了,班里年龄最大的同批兵,22岁,江苏常州人,都已经上班了,同样不懂。
我们以为班长懂,可班长也不是太懂。
班长21岁,陕西周至人,看起来就跟三十一样。
他是这样说的:来当兵,命就是国家和人民的了,没别的,该听命令听命令,不听命令的连个球都不是。别丢人,当兵的不丢人,反正谁要给我丢人,我一球抡你脸上!
所以,我们压根就不懂,懂得就是服从服从再服从,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等我成班长了,我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身体内的一股热血在支撑;当我见的多了,当我参与处置的任务多了,才慢慢的懂得当兵的含义,但也只是懂得那么一点点皮毛。
忠诚、信仰、忍耐、承受、奉献、委屈……我经历过,我知道这就是兵的全部,单纯又早熟。
……
现在,我不拿枪了,拿笔了。
我开始写一个又一个感动,写一段又一段热血,写一个又一个兵,用夸张的手法去描绘出兵到底是什么样,他们的精神世界究竟为哪般。
其实我写了六年,还是没有写出兵的真正含义,但我一直都在用我的热血去写,用不同的方式去体现那种根本不会去言语的感动。
这可能是我的小说跟其他人小说的最大区别所在,喜欢的人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会不屑一顾,但我还在死撑着写下去,我得让人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最无形的力量叫作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