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慧打开房间的门,大哥淡淡的嗯了一声以示他知道了,拎着两大袋东西直奔我而来。
他把东西放在书桌上,伸手来贴我的额头,急得声音都哑了,“好烫,宝贝乖快起来,我带你去医院。”
我打小身体素质就不错,一年也不会感冒一次。住的几次医院,不是天灾就是人祸,和我自身体质没有任何关系。
这次生病,纯属莫名,就是鼻子塞住,眼睛干涩,嗓子眼儿发堵这种感觉,太难受了。
“不要去医院。”我勉强睁开眼睛,弱弱的拒绝。
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去医院了,那股消毒水的味道对我来说如同噩梦。为了少去医院,我都尽量不让自已生病。
而且这几年我进医院的次数太多了,每次都是能吓死人的大事,那种恐慌的感觉至今不忘,以至于我现在是谈医院变色,坚决抵触。
大哥拿过我的毛衣,哄我穿衣服起床。我骨碌到床里侧,扯起被子盖住自已,坚决不配合。
“宝贝乖,生病了就要去医院。万一肺炎就遭了,还要住院治疗。听话,快起来。”
不管大哥怎么哄,我就是不肯配合,大哥急得眼睛冒火,气得周敏慧恨不能吃了我。
我就赌大哥心疼我,不以强迫我。
好在最后我赢了,大哥只好把我像粽子一样包起来放在床头,把买来的药逐一看好说明,抠出来放在我手心,端着温开水,看着我把一小把药片儿皱着眉头咽下去。
我这股矫情劲儿气得周敏慧咬牙切齿,要不是有大哥,很可能会撕了我。
我才不管她有多生气呢,咽下药片儿,顶着苍白的脸,在被子里伸出两根手指,得意的和她比了个小树权儿,向她宣告我的胜利,又一次气得她七窍生烟。
等周敏慧下楼把大哥订的早餐取回来时,我正软软的靠在大哥身上,脑门粘着淡蓝色的退烧贴,像个蚕蛹似的,把她气乐了,“不就感个冒,至于孱弱成这样?有男朋友宠了不起啊,大清早的给谁硬塞狗粮呢。行了,我可没眼看,走了。”
她把早餐放在桌子上,背起小包就走了。
其实我知道,她是难过了。
刚刚她话说得嫌弃,可眼里满满的都是羡慕。
被心爱的男孩当成宝贝一样心疼,应该是每个女孩子最开心的事。
后来有一次周敏慧和李木吵架,我安慰她时,她还和我说起这件事。她说兰月你不知道,你男朋友看你那眼神儿,那份心疼,那个怜爱,我都要羡慕死了。要是李木对我有那样一半,我做梦都能乐醒。
她说小月我没奢望他能像你男朋友那样把我捧在心尖儿上,他只要给我一点点回应就好,哪怕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端一杯热水,哪怕在我难过时给我递张纸巾,我都会感动死的。可什么都没有,他就像一块冻在冰里的铁,怎么都捂不暖。
那时的我不胜唏嘘,感叹爱情这东西很神奇,可以将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就好像敏慧,天之骄女,有钱有颜也有才,只是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已的人,而把自已弄得那么卑微。
就好像我,只为了心里朦胧的自已都闹不清是什么的感情,整天的跟着魏清风,让自已变成只着人讨厌的舔狗,让他当众骂我没脸没皮。
就好像花蕊,明明想要魏清风救赎,却忘不了年少时的初心,和张双泽纠纠缠缠。尽管她说都是因为魏清风对我念念不忘的原因,可谁能不明白,她不过是不甘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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