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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武侠小说(2 / 2)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李寻欢,被称作”小李探花”(探花:殿试中进士榜一甲第三名)。

他出身一个书香世家,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花。

在家乡以“老李探花”(李寻欢的父亲)、“大李探花”(李寻欢的兄长)、“小李探花”(李寻欢)闻名。

李家的门上亦有御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

由于仕途得志,所以李寻欢早年于朝廷为官。

后来,由于被胡云冀以“结交匪类”的名义上奏弹劾,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终于辞官而去。

后来,李寻欢投身江湖,成为首屈一指的武林人物,以飞刀神技闻名。

他与林诗音彼此相爱,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

后来,他因为知道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李寻欢不忍见救命恩人兼义兄的龙啸云因林诗音日渐消瘦,生命垂危。

所以,李寻欢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并在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後,把自己的府邸送给林诗音作嫁妆,散尽家财后出关隐姓埋名。

两个晚自习,廖肃便看了好几章,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章:“飞刀与快剑”。

只看完这一章,就深深地吸引住了廖肃,他很喜欢李寻欢这个角色。

不仅在于他高强的武功,对于朋友的情义,还有他与世俗人的“格格不入”。

廖肃感觉李寻欢是个很奇怪的人。

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他做的事却是大多数君子不会做、不愿做,也永远无法做到的。

然而,他做的事简直没有任何人能够做到,他不像是一个真实的“大侠”。

即使是仁义无双的“大侠”,也很难真有他那种深挚、伟大的友情。

李寻欢懒散而潇洒,萧疏而沉着,他身上有一种具有诗人气质的落拓。

如果说燕南天更像是大侠,那李寻欢就比较像浪子。

燕南天的干云豪气,凛然大义让天下人不论正邪,无人能说他一个不字。

而李寻欢的博爱宽恕也同样让人由衷敬佩,两者虽然行为有异,但是都有让人学习欣赏的发光点,而且还是光芒万丈那种。

不过,不管是燕南天还是李寻欢,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他们都同样武功高强,重情重义,渴望自由,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以德报怨,待人以诚,德高望重,人所共钦……

他们是江湖的泰斗,正义的化身,游侠的崇拜偶像,武士的精神之父,他们内心强大,人格健全,高高在上,掌控一切。

充满悲悯精神,为了朋友和道义,常常不惜牺牲自己。

廖肃感觉自己对李寻欢这个人物喜欢到了骨子里,之前也读过一些武侠小说。

在廖肃的印象里所有武侠小说主角,都有一副铁打的身体。

而李寻欢不同,他也许是这些人里面身体最不健康的,但他的心理却是绝对健康的。

他的意志坚强如钢铁、控制力也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他避世、逃名,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愿让别人知道。

可是在他活着时,就已成为一个传奇人物,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却很少,尤其是他的刀。

在这本书的第二页,杨琳在上面写下了一行字,也让廖肃也深有同感”他的刀从不随便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就绝不会落空。”

或许这就是”江湖中人”给他送的另外一个称号——“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晚自习下了之后,廖肃回到了宿舍,他并没有把那本书带回来。

他知道宿舍这群人并算不上什么”善类”,如果被他们拿去了出现一点”损伤”,就没办法给杨琳交代。

廖肃并没有去吃饭,第一个回到了宿舍,想着接点热水泡个脚。

但是,廖肃还是晚了一步,他上到四楼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接水。

最终,他还是用冷水随便对付了一下。

宿舍里只有廖肃和另一个男生在,两人没怎么说过话,其他人没回来,宿舍显得格外安静。

廖肃趴在床上的小桌子上写日记,那个男生走到廖肃的边上,轻声问道:“哥,你还有洗衣粉么?”

廖肃一见有人过来,先合上了日记本,那个舍友继续说道:“我之前买的被其他人用完了,今晚洗袜子,没了。”

这个人借东西的方式还是有礼貌的,至少让廖肃有想借给东西的欲望。

从这一点上,刘辉就让人厌恶,廖肃指着自己床边,说道:“在那底下。”

那个舍友先是说了句:“谢谢。”才去拿的洗衣粉。

不管是从李寻欢还是从这个舍友的身上,廖肃都感觉自己看错了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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