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影业,林佰诚当初投资了2000万港币,并购吴思源的公司花了100万港币,并且给了吴思源2的股份,所以这家公司并不是林佰诚独家控股,而是有合伙人,尽管合伙人的股份很少很少。
1978年,星辰影业一共拍摄了两部电影,都是程龙主演的《蛇形刁手》和《醉拳》,两部电影的票房都是盈利的,总票房达到了1000万港币左右。
总票房1000万港币,票房分成是500万港币,两部电影的制片拍摄、宣发、拷贝等成本是140万港币,主要是票房大卖后给制片团队一些奖金,不然成本可以更少一些。不过没有必要那么吝啬就是了,影片大卖,给制作团队红包作为奖金,这是潜规则。
作为制片方,除了有票房分成收入外,还有录像带发行以及海外收入。这个年代,影片可没有广告植入的概念,电视台也不会向制片公司购买电影放映,都是自己制作电视放映。
至于玩具、玩偶、衣物、饰品等周边收入更是不用想了,一是影片没有火到那种程度,二是盗版商看到利益后会进行盗版,除非电影公司在第一时间就给出授权,让正品更早进入市场。
至于说打击盗版,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个年代做盗版的很多都和玩黑的有关,背景要是不够硬的话,谁敢跟那些人拼啊。
因为星辰影院的渠道还没布置到海外的关系,所以弯岛、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地,星辰影业的《蛇形刁手》和《醉拳》这两部电影都是选择一次性卖断给各个国家的渠道商。
至于西方国家,只有美国是授权给晨星影业进行录像带发行,收的授权费基本上忽略不计,主要是为了让更多观众熟悉程龙这个主演,为程龙这个主演以后打入好莱坞奠定观众基础。
林林总总,两部电影的录像带发行和海外收入加起来也有330万港币,已经不算少了。影片的海外收入,通常是香江本地的票房越高,海外收入也就越高,票房太低人家渠道商根本就不想引进。
《醉拳》是票房排行榜第二,海外收入大多数都是这部电影贡献的,不过程龙如今在东南亚等国家几乎是一点名气也没有,所以海外收入才不高。
要是等程龙的名气越来越高,甚至达到香江巨星的地步,就算星辰影院的电影院没有开到某个国家,无法进行票房分成,一次性卖断能够赚到的钱也只会更多,不是现在可以比的。
除了自行拍摄的两部电影之外,星辰影业还发行了许氏影业和七小福上映的三部电影。这三部电影并不是各自公司直接拿到星辰影院就可以直接上映了,必须交给星辰影业来发行,由星辰影业把影片拿到星辰影院上映,同时负责宣发等事情。
这样一来的话,星辰影业就可以赚一笔票房分成10的利润了。拷贝、宣传等花费都是由星辰影业先行代出,等影片下档,票房分成到账后,星辰影业再进行扣除,也就是说10的利润是纯赚的。
《卖身契》《老虎田鸡》和《赞先生与找钱华》这三部电影的票房是1300多万港币,所以作为发行公司的星辰影业轻轻松松就赚到了130多万港币。
除此之外还有,让星辰影业进行影片发行后,影片的版权归属就归星辰影业所有了,所以海外发行和周边授权星辰影业也参与了进去,同样赚到了10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