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马林规定的普通百姓要缴纳两成收益作为税收,在这个年代是偏高的。比如大明朝,田税才三十税一,也就是只缴纳三十分之一的粮食作为田赋。看起来,税率很低。而这,也是导致大明朝财政收入偏低的重要原因。
但实际上,田赋只是大明农户负担的税种之一。除了田赋,还有人头税,这项税收,直到雍正时期,才真正取消。此外,还有各种徭役摊派。甚至,一些负责收税的税官和衙役会巧立名目擅自加征。然后,这些巧立名目的加征税收,都被贪污了。
所以,大明朝的百姓,表面上看税收很低,其实被下面的人搞的老百姓负担很重,收获的大半要拿来交税和各种加征和乱摊派。
但大明朝实行愚蠢的“官员不下乡”制度,县官就特么坐在县城里坐堂。下乡征税,都是些税吏和地方本土实力的乡老里正们。这些人勾结起来,欺压和敲诈百姓,官员们根本不知道。或者,有的干脆同流合污,一起分赃。
马林显然不会犯这种错误,他直接在东番岛推行“摊丁入亩”的政策,把税收全部分摊到田地上,并废黜了人头税。同时,他严格规定了三种税收,并公开宣告——除了这三种税收,其他税收都不存在。若是有税吏征收超过这三种税收的赋税,直接来举报……
……
马林这种固定税率的做法,张彩这种老练的官员非常推崇。因为,这个税率表面上看很高,但实际上,农民最多缴纳三成税收,倒是保留了七成以上的大部分收入。以明朝的亩产量,保留七成以上的收成,农民绝对能过好日子。
另外,这个税收政策,也得到了大明移民的欢迎。
这些个沦为无地的难民的大明移民,其实都是苛捐杂税的受害者。如果没有遇到苛捐杂税,他们也不可能破产甚至卖掉土地。
马林明确规定不许加税超过三成收成,等于是保留了他们至少七成的收入。有七成的土地收入,谁都能过得滋润的。这些经历过苛捐杂税的人,才会理解没有苛捐杂税的幸福。
……
为了防止有官吏阳奉阴违,马林甚至下令设置了举报信箱,设立在县衙门口。群众无需出面,就能往信箱里投举报信,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有税吏私自加税。
此外,马林下令——若是有人状告税吏乱收税,官府不得打杀威棒(古代民告官先打一顿再说,叫杀威棒,免得老百姓给官员找茬),以方便百姓举报违规税收的问题。
……
“呵呵,我这是山寨了四爷的手段啊!”马林摇了摇头笑道。毕竟,“摊丁入亩”和“取消人头税”可是雍正帝的历史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