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尼卡神学院主楼,堪称樱兰罗建筑史上的丰碑。
这栋见证了无数伟大人物求学经历的建筑,第一次将美学需求凌驾于实用之上,抛弃了美观兼实用的雅迪圆柱体支架结构,取而代之的是唯美的环扣结构,一环扣一环,将建筑的高度叠加到七百年前令人无法想象的三百余尺。
历代建筑学爱好者总想数清楚主楼到底有多少个环,官方建筑资料显示是一万零三百个,可是却有人数出了两万四千的夸张数目,有魔法师利用魔法方程,通过光环的光柱长短数列求证,却显示只有五千余个环,多余的环只是人们的视觉误差。
像蜂巢一般,让人头晕,这是抬头仰望的陆斯恩唯一的感受,七百年,历史长河中的一小段波浪,再七百年,七百年之后又七百年,再伟大的建筑也会变成尘土。
这个世界从来不存在永远,无论是建筑还是人心。
罗秀拒绝了陆斯恩的效忠,虽然有些出乎意料,但陆斯恩倒也没有觉得太奇怪。
罗秀之所以是独一无二的罗秀,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吧。
只是罗秀拒绝的借口让陆斯恩有些无奈,吻手礼除了用来向女性宣誓,也是贵族间男士对女士一种比较正式的礼节,但也有一些心怀龌龊的贵族,通过吻手礼挑逗女性,例如不是用嘴唇轻轻触碰,而是用舌头舔舐。
借口,罗秀直接将陆斯恩打入心怀不轨的行列,他肯定是想借着宣誓的机会占我便宜!这个只知道听从母亲命令,对我挑三拣四的家伙,会对我效忠?我又不是十三四岁的小女孩那么容易好骗!
罗秀十六岁了,在祷告日的前三天,安德烈公爵就应该为她举行成人礼。
多明尼卡神学院并不是一方净土,贵族依然享受着特权,但这不代表他们在以学生身份进入学院时,还可以带着侍从。
递交论文的事情,罗秀必须自己去做。上午递交论文,由审核论文的主考官出具简短的论文评断和若干问题,下午才是正式的答辩考试。
戴着草毡帽的仆人,拖着长把扫帚,将庭院走廊打扫的干干净净,看到小巧秀气的木底鞋,仆人弯下腰,谦卑地退开,“格利沙尔塔小姐,递交论文的地址改在西楼三层,请往那边走。”
“哦,谢谢。原来是老格朗,你的腿脚好些了吧?”面对这个老者,罗秀并没有倨傲的态度,俏脸上有着温和的笑意。
“赞美始祖,入秋以来,因为天气干燥的缘故,已经好了许多。你好,芬格尔斯小姐。”老格朗悄然退后一步,看着玛吉斯家的大小姐,优雅地凑近了罗秀。
仿佛是戴上面具一般,罗秀昂起头,看也不看芬格尔斯一眼,“这该死的学院后勤处,真是穷疯了,尽请一些老弱病残工作,肮脏的地板,差点弄脏我的白色袜子。”
老格朗皱皱巴巴的脸颊上依然带着温和的笑意,在他心里,格利沙尔塔小姐和一些挂着慈善面具的虚伪贵族不同,是个真正善良的女孩,在多明尼卡,别说是那些有着爵位的贵族,就是普通的学者老师,对于他们这些校工,从来都不会正眼瞧他们,更不用说记得他们的名字了。
罗秀旁若无人地忽视了芬格尔斯,玛吉斯家的女孩并不奇怪,只是觉得罗秀怎么会和一个穿着破烂的校工说话。
“她刚才和你说什么?”老格朗不可能不知道家世和罗秀相若的芬格尔斯,但后者不会如罗秀一般知道他的名字。
“正如你所看到的,我肮脏的服饰,亵渎了多明尼卡神学院的庄重,格利沙尔塔小姐教训了我几句。”老格朗的腰晚得更低,不敢直视芬格尔斯,面对一个大贵族家的小姐说谎,老格朗克是生平第一次。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