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惯着(1 / 2)

14.

林景娴第一次做饭的时候差点把厨房炸了。

第一次做烧茄子烧成了炭烤茄子干。

第一次打荷包蛋打成了蛋花汤。

第一次煲汤把炖罐炖干了。

第一次煮米饭,是夹生的,水是水米是米,

第一次……还是不说了。

总之吃一口长生不老,再吃一口永登极乐。

油烟机没开,滚滚油烟在屋子里肆虐。

塞卡把她从厨房里揪出来,问她为什么要想不开?并且深切怀疑她开发了一种新型自杀手段。

劝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

就算要学做饭也不能一蹴而就不是。

那段时间大约是她人生最倒霉的时候,出门买鱼被抢了包,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护照都在里面,身在国外,何止是麻烦,她怀孕六个月,饶是她徒手能揍一个小区的熊孩子,也不敢追上去,脸色苍白地躲在一家鱼摊儿里,人生第一次体验到憋屈和恐惧,直到塞卡过来把她领走。

胖胖的土耳其大婶像个小孩子一样自责——她那天睡了个懒觉,没陪她出来。

其实她已经很负责了,当时她刚过去的时候,其实凡事都可以自己做,但她希望身边有个很陪着,那样即便突发状况也可以应付,她好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了,她权衡了所有利弊,走了一条最愚蠢的路,别人都劝她回头,可她觉得没所谓的,她本就是个随心所欲的人,跟随内心就够了。但该有的准备她都要做好,去伊斯坦布尔之前她就定好了房子,离医院只有五分钟的车程,周围就是购物中心。各种程序,因为未婚的原因不好办,耽搁了很长时间,所幸最后还是顺利的,这得益于她的雄厚资金储备。塞卡是突然有一天找上她的,说是一位朋友介绍她过来应聘随佣,她说她什么都会干。

林景娴看了她的简历还有身份信息,最后决定把她留了下来。

没想到,一用用了七年。

那天她被赵小姐告知有一部作品和她风格特别像,连某些情节和桥段都和她惯有的风格很像,除了署名几乎都一样。

天真的赵小姐还以为是她开了小号,并且很得意地说:“我就是孙悟空,你呀,别想逃过我的火眼金睛,我可一眼就看穿了你这小妖精。”

还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问她是不是想要换编辑合作了。

她是个特别懒的人,除非赵小姐和她有严重的理念不合,不然她怎么都懒得去换合作编辑的。

开马甲对创作者来说有时候是一种乐趣,但对当时的她来说,一点心思都没有。

赵小姐一下子严肃起来,要她一定要看看,真的很像。

巧合吧!她对于赵小姐的一惊一乍已经习惯了。

她在伊斯坦布看不到样书,赵小姐一页一页拍给她看的,然后她看了第一行字,就只觉得浑身冰冷加不寒而栗。

那是她的旧稿,初稿写于一年前,她离开西城的时候完成了三分之一,后来种种事宜耽搁,再捡起来的时候也就没了头绪,夭折了。

她让赵小姐给她拍到第六章节的部分,那是她完成的部分,从开头到这里,几乎一字不差。

后面是续写,她大致看了看,和她列好的大纲走向,几乎一模一样。

但不是她自夸,她觉得对方续写的部分,粗糙的可以。

关键是,她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这部作品。

哪怕是赵小姐,当时觉得是个不错的点子,但害怕自己驾驭不了,所以基本是边写边反思,权当练习了,至于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她自个儿都不确定。

她是个恐怖悬疑流写手,国内这方面的优秀作家都是男性,女性的纤细注定和这种题材难以擦出剧烈的花火,但是她靠着纤细和精巧也算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和赵小姐合作,也是因为赵小姐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她的很多观念不谋而合,也非常喜爱她的作品和风格,甚至于有些崇拜她。

所以说,她的风格很好认,但是某种意义上也是很难模仿的。

赵小姐那一年还是个小编辑,人微言轻的,那本书也是她公司制作的,但经手的是另外一个编辑,她和主编提说是那本书涉嫌抄袭和照搬,但主编要她拿出证据来,她把所有林景娴的作品其中一些相似的片段还有相同的处理手法整理出来,甚至总结了林景娴常用的词和形容手法,加上一部分聊天记录——林景娴当初写的时候和她谈论过其中一个男主的设定,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构成决定性证据。或者说对方根本就不想要所谓的证据。

对方编辑还冷嘲热讽说她们想碰瓷想疯了。

那时候林景娴刚刚卖红一本书,尽管销量可观,被誉为新星,后起之秀,但也仅仅是个作品数连一行都写不满的新人。

何止赵小姐人微言轻,她自个儿都人微言轻。

那时候对方整个项目已经全部制作完成了,出版书籍已经开始预售,并且预售量惊人,影视项目在谈,有导演看中了作品,出的价格据说还不低。

对方签约了经纪公司,着手把她往神秘天才作家方面打造,一书成名,这噱头可是搞的足足的。

赵小姐一直想和那位作者聊一聊,但是联系方式要到了,对方拒绝和她谈话,她对对方的身份一无所知。

林景娴那时候和家里僵,特别倔强地不愿意麻烦爸妈或者哥哥,生怕露出一丝一毫自己过得不好的迹象。

她也提交不出来证据,远程找了律师,对方希望她回国面谈,但她受惊吓下面有些出血,医院这边强烈要求她住院观察。

一瞬间她好像困在浅滩的鱼,不至于死,但离死也好像不远了。

好几次她都有冲动打电话给老头老太太或者林景臣:“我不管,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要偷我作品的人身败名裂。”

他们有的是办法查到任何蛛丝马迹。

但是她很怕对方一句:“可以,但你要回国。”

她还不想回去。

或者说没办法回去。

她闷在家里不出门,就突然特别特别想吃一顿正宗的中国菜,辗转了好几个地方买食材买调料,进到厨房才觉得一筹莫展,塞卡是会中国菜的,但味道她总觉得和家里吃的不同。

有一瞬间她竟然特别想念老太太的烧鱼烧茄子烧大虾,老太太熬的酱汁浇淋在鱼身上,和别人的都是不同的。

或许,那就叫做妈妈的味道。

那时候总嫌弃老太太厨艺不精,可异国他乡,想起来都是妈妈的味道。

特煽情地觉得,味觉真的是人一辈子的记忆。

她那时候想,以后肚子里的小豆丁长大了,回忆起来,他老妈是个炸厨房黑暗料理师,那得多可悲。

她小时候总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洗手作羹汤的,她那混世魔头的形象,洗手做饭戴围裙抄勺子,也太影响她行走江湖的潇洒形象了。

不得不说,她这一生就是不断被打脸的一生,年少不知誓言贵,后来打脸啪啪响。

如今她下厨,虽然不够让人惊艳,但也算游刃有余了。

她总是奉劝林御凡小朋友,少不更事的时候少说些屁话,将来都是笑料。

她可不就是个典型案例吗?

熬了粥,烧了四个菜,怕不够吃,加了一份甜品,留着饭后吃。

她摆餐的时候拨了江衍修的电话,摆完饭他已经带着林御凡下来了,江衍修一手挎着林御凡的书包,一手抱着林御凡。

拖鞋林景娴已经摆在了玄关处,她虽然不大出门,访客还是不断的,是以给客人准备的拖鞋啊鞋套啊都是齐全的。

江衍修换了拖鞋,给林御凡也换了鞋子。

林御凡还在和他聊“谁杀死了皇帝”的话题。

江衍修从小就是个逻辑怪,套林御凡这种毛孩子简直太容易了。但林御凡也不是个寻常小孩。

“我觉得是皇后杀死了皇帝。”林御凡经过深思熟虑后回答道。

江衍修嗯了声,“为什么这么说?”

“能够接触皇帝的只有皇后、侍卫、宫女、太子、还有丞相。宫女和侍卫可以排除,就算是他们也是受人指使。其他三个都有作案动机,看起来最明显的肯定是把持朝政的丞相,但如果这么显眼你就不会考我啦!所以肯定是皇后或者太子,两个人动机是一样的,那么就取决于谁下手更加便利和杀死皇帝的心更加迫切。所以我认为是皇后。”

“嗯,七十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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